想改名可以耐心和派出所协商:
一定可以改名的两种情况;
1.自己因为名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很多麻烦,比如一个公司或小区有多个重名,难以区分辨认,或者自己名字类似“李狗蛋”“王铁柱”这种经常遭到嘲笑,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尊严的情况。
2.母亲改嫁,想重新跟继父姓氏。
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改名,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,但如果是由于别的无可厚非的原因,派出所有权拒绝,因为改名后,公安系统各个数据库的内容都要更新,涉及范围太广。
如果执意要改名,可以跟派出所合理沟通,深刻阐述出自己改名的强烈意愿,长期以往派出所还是会同意的。
名字是可以改的,他们没有权利不同意: 1、法律依据:根据《户口登记条例》排名较好八条的规定: 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一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二、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”,成年人有权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。 2、“有什么办法能让公安批下来吗”: (1)多去几次、多磨磨他们,缠得他们不耐烦了可能就给你办了。 (2)如果2、3次下来还不给办:就去找公安局的领导或是纪检部门、督察反映情况,说他们不履行职务。 (3)如果以上办法不能解决:你可以向公安所属的县给政府或是上一级公安申请行政复议、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公安行政不作为:先向他们要书面的不予办理更改姓名的通知中是决定等,也可以将你几次去请求更改姓名、公安就是不给改的情况录音作为证据。 建议你能找领导解决先找领导、不行就直接起诉:现实中已经有过不少真实判例,一起诉公安就会赶紧办理改名,因为他们违法。